第一部分 概 述
一、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
4.《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添加相关依据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责任主体】惠州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的公开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开方式】龙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和惠州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信息公开平台
【监督渠道】综合管理部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惠州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主动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通讯地址:龙门县青溪惠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办公楼;邮政编码:516800;联系电话:0752-6530222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