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概 述
一、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4.《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9〕142号)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责任主体】龙门县公安局
【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开方式】龙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龙门县公安局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
【监督渠道】通过龙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互动(www.longmen.gov.cn/hzlmgaj/gkmlpt/guide)
电话监督(0752-7987023)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序号 | 公开类别及事项 | 公开内容 | 责任单位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1 | 组织机构 | 机构职能 | 局属各单位主要职责、内设机构。 | 政工室 |
2 | 领导分工 | 局领导简介、分管工作等。 |
3 | 政府信息公开 | 公开制度 | 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 | 指挥中心 |
4 | 公开指南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 联系方式;接收信息公开申请的方式、途径等。 |
5 |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6 | 部门文件 | 相关文件 | 相关文件、办法及规范性文件的名称、文号、正文、发布机构、发布时间。 | 指挥中心 |
7 | 通知公告 | 各类通知、公告告示信息。 |
8 | 工作动态 | 局重大会议、重点工作、领导活动、基层动态等。 | 指挥中心 |
9 | 业务工作 | 行政许可事项 | 县局年度行政执法情况、行政许可相关事项。 | 治安大队 |
10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对行政事业性收费信息进行集中公开,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 |
11 | 行政执法信息公示 | 事前公开和事后公开的主体信息、职责信息、依据信息、程序信息、清单信息、监督信息、执法结果和年度数据。 |
12 | 财政 预决算 | 部门预决算 | 局属各单位年度部门预决算。 | 警务 保障室 |
13 | 三公经费 | 局机关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支出说明。 |
14 | 其他 | 人事信息 | 人事任免相关信息 | 政工室 |
15 | 规划计划 | 县局年度公安工作总体思路 | 指挥中心 |
16 | 政府采购 | 县局采购信息 | 警务 保障室 |
17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推进面向转移落户人员的服务公开 | 文件公开 | 印发、制定、修订重点领域的相关通知、规定等公开性文件。 | 指挥中心 |
18 | 服务公开 | 重点领域的通知、须知、问答、政策解读等公开性文件。 |
龙门县公安局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