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概 述
一、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
4.《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责任主体】蓝田瑶族乡人民政府
【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的公开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开方式】通过龙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蓝田瑶族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等形式主动公开。
【监督渠道】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我乡主动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通讯地址:惠州市龙门县蓝田瑶族乡蓝新街一号。邮编:516896。电话:0752-7235026。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序号 | 公开类别及事项 | 公开内容 | 责任单位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1 | 组织 机构 | 领导分工 | 领导班子职责分工 | 党政办、党建办 |
2 | 机构职能 | 主要职责、机构设置 | 党政办、党建办 |
3 | 部门 文件 | 部门相关文件 | 中共中央、省、市、县政府部门及本单位制定和贯彻执行有关工作领域的政策法规文件。 | 党政办、 |
4 | 通知公告 | 招聘、录用、涉及群众利益有关公告;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 各部门 |
5 | 工作动态 | 各部门工作动态内容; 乡重要会议、乡领导出席重要政务活动信息 | 党政办 |
6 | 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 各部门 |
7 | 业务工作 | 民政、民宗、宅改、社保、环保等各项业务工作实施方案;乡政府统计信息; | 各部门 |
8 | 行政执法信息公示 |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征用、行政检查等各类行政执法相关信息 | 综合行政执法办 |
9 | 办事指南 |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资格认定、内地居民结婚登记等共73个办事服务事项(其中45项可在线申办) | 公共服务办 |
10 | 财政 预决算 | 部门预决算 | 政府部门预决算报告 | 财经事务中心 |
11 | 三公经费 | 会议费、三公经费支出 | 财经事务中心 |
12 | 其他 | 人事信息 | 人事任免、驻村工作组调整 | 党建办 |
13 | 规划计划 | 年度工作总结、工作计划 | 党政办 |
政府采购 | 政府采购信息 | 财经事务中心 |
14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 报告 | 党政办 |
注:
1.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制度和年报相关内容信息在蓝田瑶族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按规定主动公开;
2.本目录编制于2021年12月20日,将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