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第一部分 概 述
一、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
4.《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责任主体】龙门县医疗保障局
【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的公开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开方式】龙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龙门县医疗保障局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
【监督渠道】通过龙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互动、电话监督。
电话:0752-7888760。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序号 | 公开类别及事项 | 公开内容 | 责任单位 |
一级 | 二级 |
1 | 组织 机构 | 领导分工 | 领导简介、分管工作等 | 办公室 |
机构职能 | 本单位主要职责、内设机构职能及联系 方式 | 办公室 |
2 | 部门 文件 | 部门相关 文件 | 本单位或本单位和其他单位联合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以及除规范性文件以外的其他主动公开的部门文件 | 各股室 |
通知公告 | 本单位需社会广泛知晓的通知、公告类 文件 | 各股室 |
3 | 工作动态 | 本单位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局领导活动等要闻、媒体热点等动态新闻信息 | 各股室 |
4 | 业务工作 | 本单位需公众广泛知晓的涉及业务内容等信息 | 各股室 |
5 | 行政执法信息公示 | 本单位行政执法活动的主体信息、职责信息、依据信息、程序信息、清单信息、监督信息和执法结果等 | 各股室 |
6 | 办事指南 | 本单位需公开服务事项类型:行政确认、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检查等信息 | 各股室 |
7 | 财政预决算 | 部门预决算 三公经费 | 本单位年度财政预决算报告等信息 | 办公室 |
本单位年度三公经费统计表等信息 |
8 | 其他 | 人事信息 | 本单位人员招录、人事任免等人事信息 | 办公室 |
规划计划 | 本单位重要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总结等信息 | 办公室 |
政府采购 | 重大项目自主采购项目信息公开,包括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结果等信息 | 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