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参保人反映因社保局与医保局职权交接问题导致并未告知恶性肿瘤放化疗需要审核,而按照恶性肿瘤非化疗待遇进行报销,享受待遇过低。其2022年申请特定门诊恶性肿瘤放化疗需要开具材料过多,医院无法提供所有材料盖章,申请门槛过高,参保人无法享受待遇。
答复: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经查询了解,由于您2021年未办理恶性肿瘤(放疗、化疗治疗)续期手续,系统自动转换为恶性肿瘤(非放疗、化疗治疗)待遇,故2021年门特费用按照恶性肿瘤(非放疗、化疗治疗)待遇报销。建议您到县人民医院或市内具有特定门诊申请权限的医院办理恶性肿瘤(放疗、化疗治疗)门诊特定病种待遇申请,办理恶性肿瘤(放疗、化疗)门诊特定病种需提供的资料为住院或门诊病历资料及实验室检查报告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