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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在定点门诊无法报销问题的咨询
  • 2022-04-02 14:48
  • 来源: 龙门县医疗保障局
  • 发布机构:龙门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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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本人2019年将龙江卫生院作为个人居民医保定点门诊,至今仍定点该院。2022年1月11日到该卫生院就诊被告知无法报销,查询发现其长期定点在深圳市某医院,但此前均能在龙江卫生院报销,现要求1.给予告知无法报销原因;2.核查清楚其目前居民医保所属定点医院。

  答复: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经过查询了解,您目前门诊选点在深圳市南山区医疗集团总部商业文化中心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如不是您本人主动选择,则是其之前在深圳市参加过职工医疗保险后系统默认的。现在广东省使用统一的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故您无法在龙江卫生院实现医保门诊报销。您选定的门诊定点机构,1个年度内保持不变。需变更下一年度门诊定点的,可在每年9月至12月到所选门诊定点医疗机构或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含乡镇社保所)办理变更定点手续。如您需要即时变更,可前往龙门县行政服务中心(城投大厦)3楼84窗口,咨询电话:7888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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