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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分户口的咨询
  • 2024-06-26 11:21
  • 来源: 惠州市龙门县公安局
  • 发布机构:惠州市龙门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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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本人父亲有三个儿子十几口人(父母亲有宅基地证),但是户口本是有一本想要分户,但是平街户籍那边不让分,给出的答复是我兄弟几人户口簿上婚姻一栏注明了已婚,要么你就要有房屋,要么离了婚再办分户。请问国家政策法规制度是这样要求的吗?同址分户为什么就不可以?为什么刚结婚就可以分?

回答:农村居民家庭户分户条件如下: (一)办理条件 本市户籍农村居民家庭户内成员,因婚姻状况已变化、独立居住需分户的,可申请分户登记。若住址房屋已灭失或者属危房且无人居住的,不予分户。 (二)需审核材料 ①申请人的个人身份证件(例如居民身份证;也可以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证明方式证明身份,例如“粤居码”等电子证照) ②申请人居民户口簿。 ③关于分户的书面申请报告。 ④因婚姻分户的,提供结婚证(离婚证或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地址证明材料。详情可咨询户政窗口工作人员,联系电话:0752-7987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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