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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个人名下自建房转让出让金标准的咨询
  • 2025-05-19 15:27
  • 来源: 龙门县自然资源局
  • 发布机构:龙门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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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个人名下国有划拨用地上自建房如果转让,需要缴交多少出让金?按什么标准?

  回答:国有划拨用地上自建房转让需办理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价评估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19〕922号)等文件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经依法批准补办出让手续的,申请人应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额按如下公式核定:

  应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额=补办出让手续时的出让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原证载用途的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

  因此,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应缴纳的出让金需土地评估机构进行土地评估才能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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