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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育儿假和年休假的咨询
  • 2025-07-24 16:17
  • 来源: 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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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职工休完产假当年还能休年休假和育儿假吗,是否要到第二年才能休年休假和育儿假?

  答复: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章优待奖励与社会保障第三十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在子女三周岁以内,父母每年各享受十日的育儿假。假期用工成本分担,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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