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县三防指挥协调能力水平,县三防办组织开展了《龙门县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修订工作。
一、背景依据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防灾减灾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全县防汛防旱防风防冻(以下简称“三防”)指挥协调能力,龙门县三防办组织开展了《龙门县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修订工作。此次修订旨在适应新时代防灾减灾救灾要求,结合近年来极端天气频发、灾害风险加大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体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等20余项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和文件,并参考《惠州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等上级预案,结合龙门县实际制定而成。
二、目标任务
本预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围绕“不死人、少损失”的工作目标,突出人员转移和安全管控两个关键环节。主要任务包括:
完善指挥体系:建立高效统一的指挥协调机制,明确各级职责分工。
强化预警预防:健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发布。
规范应急响应:细化应急响应分级标准,提升灾害应对效率。
优化抢险救援:加强部门协作和资源整合,形成防灾减灾合力。
保障后期处置:确保灾后救助、重建和评估工作有序开展。
通过以上措施,最大限度降低灾害损失,为龙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三、主要内容
(一)指挥体系
总指挥: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
常务副总指挥:由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县领导担任。
副总指挥:由分管水利工作的县领导、县人武部部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县水利局局长、县气象局局长担任。
成员单位:包括县委宣传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局等28个单位,分工协作,形成合力。
(二)预警预防
明确雨情、水情、山洪、地质灾害、台风、旱情、工情、冻情等信息的监测预警机制,规范灾情统计和报送流程,强化部门职责和防御要求,完善预警信息发布和舆情处置机制。
(三)应急响应
根据灾害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将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四个等级,并明确各级响应的启动、调整和结束权限:
Ⅳ级、Ⅲ级:由县三防办主任签发。
Ⅱ级:由县三防指挥部常务副总指挥签发。
Ⅰ级:由县三防指挥部总指挥签发。
(四)抢险救援
细化应急救援队伍职责,建立指挥调度、部门协作、巡查防守、转移避险等联防联动机制,确保灾害处置高效有序。
(五)后期处置
规范灾后救助、恢复重建、社会捐赠、灾害保险和评估总结等工作,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和社会稳定。
(六)保障措施
明确通信、交通、医疗、供电、供水等应急保障措施,按照分级管理、属地为主的原则,确保应急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四、利企惠民措施
减轻企业负担:通过完善预警和应急响应机制,帮助企业提前防范灾害风险,减少因灾停工停产损失。
优化营商环境:明确部门协作和保障措施,确保灾害期间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序开展。
保障群众安全:突出人员转移和安全管控,确保灾害发生时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简化救助流程:规范灾后救助和保险理赔程序,帮助受灾群众和企业快速恢复生产生活。
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多种渠道发布预警信息,提高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五、前后政策差异
本次修订的预案与2022年印发的《龙门县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龙府办函〔2022〕24号)相比,主要差异如下:
指挥体系更完善:新增县人武部部长、县气象局局长为副总指挥,强化军地协作和气象预警作用。
预警机制更健全:细化山洪、地质灾害等专项预警内容,新增舆情处置要求。
响应标准更明确:优化应急响应分级条件,明确各级响应签发权限。
保障措施更全面:新增油料、供水等保障内容,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利企惠民更突出:新增企业防灾支持和群众救助优化措施,体现政策温度。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龙门县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龙府办函〔2022〕24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