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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龙门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 2026-06-29 10:55
  • 来源: 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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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修订的《龙门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印发实施。为方便社会公众对《预案》有更全面的了解,现将《预案》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原《龙门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于2022年3月由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实施,预案实施4年多,有力规范了全县森林防灭火指挥协调各项工作。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有关精神需要进一步体现在预案中。2024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25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2025年惠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惠州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以上文件和通知对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上下级预案衔接等提出了新要求。鉴于以上原因,需对原《龙门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进行修订。

  《预案》修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东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意见》《中共广东省委关于深入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的决定》《广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实施意见》《广东省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广东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广东省森林防灭火工作职责事项划分意见》《惠州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惠州市森林火险预警与响应机制(试行)》《惠州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龙门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二、目标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工作方针,全面推进森林防灭火一体化,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属地为主、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有效防范化解较大以上火灾风险,科学有效处置森林火灾,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生态安全,推进绿美龙门生态建设和“百千万工程”高质量发展。

  三、主要内容

  《预案》包括“总则”“主要任务”“组织指挥体系”“处置力量”“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应急响应”“应急保障”“后期处置”“附则”等九个章节的内容,另有8个附件。

  (一)总则

  《预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和工作方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立足“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灭火一体化工作格局,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科学高效处置森林火灾,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服务绿美龙门生态建设和“百千万工程”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任务

  森林火灾发生后,各有关方面要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全力做好以下工作:快速组织受威胁群众疏散转移和妥善安置,确保群众生命安全;科学研判火场地形、植被、气象和队伍装备条件,制定扑火方案,安全高效组织扑救,严防次生灾害;突出保护民生设施、重要军事目标和重大危险源;及时抢救和转移重要物资;全面加强火场周边治安管控和舆情引导,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三)组织指挥体系

  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县森林防灭火工作。指挥部设总指挥(由县长担任)、常务副总指挥(由分管应急工作的副县长和分管林业工作的副县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县政府办公室、县应急管理局、县林业局、县消防救援大队主要负责同志,县人民武装部有关负责同志,县公安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同时,对指挥部成员单位任务分工进行详细规定,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共同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

  (四)处置力量

  包括力量编成、力量调动、跨县(区)支援三部分内容。力量编成以地方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国家和省驻防森林消防队伍、应急航空救援队伍等受过专业培训的扑火力量为主,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解放军、武警部队、民兵支援力量为辅,社会应急力量为补充。力量调动根据森林火灾应对需要,首先调动属地扑火力量,邻近力量作为增援力量。跨乡镇调动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增援扑火时,由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统筹协调。

  (五)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

  明确县应急管理局、县林业局及各乡镇政府根据卫星热点系统、林火监测系统、远程视频监控、高山瞭望、巡山护林、航空巡护、无人机侦察以及群众报警等方式进行森林火情监测。森林火险划分为红色、橙色、黄色、蓝色四个等级。明确了黄色、橙色、红色预警信息时应采取的具体措施,以及预警信息解除程序,增强了预警响应的可操作性。各有关部门及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及时报警,各职能部门遵循“有火必报”原则,及时、准确、逐级规范报告森林火灾信息。

  (六)应急响应

  根据森林火灾初判级别、应急处置能力和预期影响后果,综合研判确定本级响应级别。应急响应由高到低分为I级、II级、Ⅲ级、IV级四个等级。明确了转移安置人员、扑救火灾、医疗救护、保护重要目标、维护社会治安、发布信息、火场移交、火场清理看守、应急结束、灾后处置等响应措施。同时,明确了各级响应的启动条件和具体响应措施。

  (七)应急保障

  包括输送保障、航空救援保障、队伍保障、物资保障、资金保障等内容。明确了交通运输部门、航空救援申请程序、各类救援队伍定位、物资储备库建设、经费保障等具体要求。

  (八)后期处置

  包括火灾评估、火案查处、约谈整改、责任追究、工作总结、表彰奖励等内容。明确了火灾调查评估的组织主体、调查内容、报告提交时限等要求。

  (九)附则

  包括预案培训、预案演练、预案管理与更新、“以上、以下、以内、以外”的含义、预案解释、实施时间等内容。

  四、利企惠民措施

  新《预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优化总体定位、明晰指挥体系、规范处置流程、完善保障体系等方面,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一)优化总体定位,筑牢安全理念。

  将“编制目的”调整为“总体要求”,工作方针由“预防为主,科学扑救,积极消灭”调整为“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规范处置流程,提升响应效能。

  预警等级由三级扩展为四级(新增蓝色),与国家分级标准接轨。细化各级预警响应措施及解除程序,明确Ⅰ至Ⅳ级响应启动条件和具体措施,确保响应及时、处置高效,最大限度减少火灾对群众生产生活和市场主体经营活动的影响。

  (三)完善保障体系,夯实安全基础。

  在原有队伍、物资、资金等保障基础上,新增航空救援保障内容,构建更加完备的应急保障体系。将森林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防灭火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全面提升综合防控能力。

  (四)强化后期处置,维护群众权益。

  专设“后期处置”一章,系统规范火灾评估、火案查处、责任追究等内容,形成闭环管理。由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对受灾情况开展调查评估,依法查处涉火案件、严惩肇事者,切实维护受灾群众合法权益。

  五、前后政策差异

  与2022年版《龙门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相比,新《预案》从指挥体系、灭火队伍、响应机制及后勤保障等方面进行了全面优化。

  (一)组织指挥体系更加完善

  旧版预案中,常务副总指挥仅设分管副县长1人;新《预案》将常务副总指挥增至2人(分管应急工作的副县长和分管林业工作的副县长),进一步强化了“双线指挥”架构。新《预案》成员单位调整至14个,并明确启动Ⅱ级以上应急响应时,同时成立现场指挥部和后方指挥部,开展相应处置工作。

  (二)扑火力量编成更加合理

  新《预案》明确了扑救森林火灾的力量编成和调动机制。力量编成以地方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国家和省驻防森林消防队伍、应急航空救援队伍等受过专业培训的扑火力量为主,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解放军、武警部队、民兵支援力量为辅,社会应急力量为补充,必要时可动员当地机关干部、林业职工及群众等基层半专业森林消防力量协助扑救。力量调动坚持“属地优先、就近增援”原则,首先调动属地扑火力量,邻近力量作为增援;跨乡镇调动由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统筹协调;跨县(区)支援由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就近调度;申请国家消防救援局广东机动队伍、应急航空救援队伍或驻惠部队参与,按相应权限和程序报批。力量编成更加科学,调动机制更加规范。

  (三)预警响应更加精准

  新《预案》增加了蓝色预警,将预警等级扩展为四个等级,与国家标准保持一致。同时,增加了黄色、橙色、红色预警信息时应采取的具体措施,以及解除预警信息所需要的程序,增强了预警响应的可操作性。

  (四)应急响应等级更加明确

  新《预案》细化了各级应急响应的启动条件和响应措施。IV级响应由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决定启动,Ⅲ级响应由办公室主任决定启动,II级响应由常务副指挥长决定启动,I级响应由总指挥决定启动,分级负责、权责清晰。同时明确了各级响应的具体响应措施,操作性更强。

  (五)火场清理看守更加规范

  新《预案》明确明火扑灭后,由属地党委、政府指定专人负责,组织清理看守火场,实行网格化分片包干负责制。按照“3+3+3+1”编组要求,携带清理看守火场工具,沿火线边清理出宽0.5米以上的生土带,严防死守,防止复燃,看守火场时间不少于48小时,确保火场安全。

  (六)后期处置更加系统

  新《预案》专设“后期处置”一章,系统规范了火灾评估、火案查处、约谈整改、责任追究、工作总结、表彰奖励等内容,形成了完整的闭环管理机制。明确了火灾调查评估的组织主体、调查内容、报告提交时限等具体要求,强化了责任追究和整改落实。

  六、贯彻落实要求

  各乡镇(街道、旅游区)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林场,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要认真组织实施新修订的《龙门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各乡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完善本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加强预案的学习、宣传和培训。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应急管理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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