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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第五期“行风热线”国家税务总局龙门县税务局上线
  • 2025-08-25 14:41
  • 来源: 县直机关工委
  • 发布机构:县直机关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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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龙门县税务局负责人做客电台《行风[00_00_46][20250825-111601].png

  主持人:倾听民声,反映民意。听众朋友们,上午好,今天是2025年8月21日星期四,上午10点,您正在收听的是龙门电台《行风热线直播室》,今天上线的嘉宾是——国家税务总局龙门县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罗明健,同时,在直播间的还有国家税务总局龙门县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杨小莉,和您一起关注税收工作和税收政策方面问题。如果您有相关问题需要咨询和了解的,欢迎拨打我们的节目热线:7788912,与上线嘉宾进行互动交流。

  搭建起政府和群众沟通的桥梁,行风热线直播室与您共同关注。

  本节目由县直机关工委、县融媒体中心联合举办。

  ——节目预告——

  主持人:今天上线的嘉宾是国家税务总局龙门县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罗明健和国家税务总局龙门县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杨小莉。欢迎两位做客《行风热线直播室》节目。你们好!

  罗明健:主持人好。听众朋友们,大家好!非常荣幸有机会来到行风热线,与大家交流。首先,感谢社会各界长期以来对我们税收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也真诚希望通过“行风热线直播室”进一步听取大家对我们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争取把税收工作做得更好。

  主持人:罗局长,龙门县税务局作为负责龙门本地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的部门,承担着保障国家财政收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职责。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职能有哪些?请您为我们的听众朋友们介绍一下。

  罗明健:好的,主持人。目前,国家税务总局龙门县税务局共设置14个内设机构(含1个事业单位),6个税务分局,分别为: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第二税务分局、龙城税务分局、平陵税务分局、永汉税务分局、龙潭税务分局。主要职责有:

  一是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是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是负责研究拟定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除此之外,我局还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等等。

  目前,龙门县共有纳税户2.2万户,其中企业纳税人0.7万户;个体经营纳税人1.5万户;社保参保缴费户数约2.1万户,缴费人数约6.5万人。

  主持人:可以看到,龙门税务部门承担了非常重要的工作职责,其中包括我们所熟知的各项税收、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等。罗局长,龙门税务部门近年来在推动社会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罗明健:近年来,国家税务总局龙门县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局党委和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聚焦主责主业主动积极作为,推进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有力服务“双区”等重大战略以及环南昆山-罗浮山引领区建设发展。

  一是大力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十四五”期间,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科学决策,聚焦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等关键领域,部署实施了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既为市场主体和居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减税降费红利,也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持续注入了强劲动力。龙门税务部门不折不扣落实税费优惠政策,进一步促进“政策找人”“送政策上门”的精准化、细致化,精准释放税惠红利。积极规范落实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重点支持龙门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积极培育新质生产力。进一步抓好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优惠政策落实,为地方民营经济发展纾困解难。做好环境保护税、资源税等绿色税种质量管理,更好发挥税费优惠政策在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节能节水等方面的引导作用,助力“百千万工程”、绿美龙门建设。

  二是全力服务龙门经济大局。围绕落实县委“奋力打造县镇村现代化建设样板”工作部署,提升站位主动担当作为。积极服务“百千万工程”、环南昆山-罗浮山引领区建设,全力支持重点项目、重大企业发展,在政策解读、纳税服务等方面给予税务支持,为企业提供精准纳税辅导,引导企业合规经营发展。加强新材料制造行业税收管理,重点关注各项政策执行情况,服务龙门推动产业集聚,打造“华南膜城”。

  三是扎实开展便民办税服务。一方面,全力促进办税服务厅转型升级,统筹调度各类服务资源,于2024年5月推进税费业务全面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实现233项办税缴费事项统一受理和一站式办理。加力推广“非接触式”办税服务,“非接触式”办税率达97.7%,进一步提升群众纳税缴费便利度。另一方面,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通过纳税人讲堂、辅导培训会、走访座谈等渠道,细致化提供点对点的线上、线下宣传服务。建立健全纳税人缴费人需求征集和响应机制,纳税人缴费人通过扫描设置在办税服务厅、税务分局的“有问题,请找我”二维码即可即时反馈税费服务需求,我们安排专人提供即时响应服务,全力满足纳税人缴费人合理合法的税费服务需求。同时,组建了13个线上税企直连群,覆盖全县近3000户纳税人,不定期推送税费政策资讯,实现政策宣传、咨询辅导等在线互动,及时回应纳税人“急难愁盼”问题。

  主持人:您刚才提到了“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能和我们具体讲一讲吗?

  罗明健:今年是“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推出的第十二年。国家税务总局以“强基促发展·提效激活力”为主题,集成推出了4个方面9条利企便民服务举措,广东税务部门结合广东实际,集成推出落实2025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益企办实事”十条重点措施。例如,在深化税企交流方面,我们依托“税企面对面”交流机制,加强与市场监管、发改等部门的联动,为企业提供政策推送、精准辅导、诉求解决等服务。今年以来,开展“税企面对面”16场次,收集意见建议25条,有效解决企业反映问题和诉求5个。通过认真倾听企业声音,及时回应企业涉税费诉求,切实为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另外,我们在推动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保护方面也做了大量工作,通过构建完善税费征缴争议事项联合处置机制,加强与社保、医保、自然资源、人民法院等部门沟通协调,实现税费争议纠纷“一站式”化解。今年以来,完成税费争议调解116件,调解成功率达到100%。

  下来,龙门县税务局将继续深化“税企面对面”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持续推进分级分类管理和“一企一策”个性化服务,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尽心竭力服务龙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主持人:感谢罗局长的详细回答。最近,我购物或者在饭店吃饭收到商家开具的都是电子发票。据我所知,税务部门近年来在大力推广数字化电子发票,我想听众朋友们和我一样也想详细了解一下这种新形式的发票。

  罗明健:这方面由我们杨小莉副局长来介绍。

  主持人:好的,有请杨小莉副局长介绍一下电子发票。

  杨小莉:好的,主持人。电子发票的全称是“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我们通常简称数电票。数电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它是纸质发票的票面信息全面数字化,通过标签管理将多个票种集成归并为电子发票单一票种,可实现全国统一赋码、系统智能赋额度、税务数字账户自动流转交付和数据归集等。

  与防伪税控发票相比,数电票具有诸多优点。一方面,数电票领票流程更简化。纳税人不再需要预先领取税控专用设备,实现了“去介质”;通过“赋码制”取消特定发票号段申领,发票信息生成后,系统自动分配唯一的发票号码;通过“赋额制”自动为纳税人赋予开具金额总额度,实现开票“零前置”。符合条件的新办纳税人可实现“开业即可开票”。另一方面,开票用票更便捷。纳税人不仅可以通过电脑网页端开具数电票,还可以通过客户端、移动端手机App随时随地开具数电票。登录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后,可进行发票开具、交付、查验以及勾选等系列操作,享受“一站式”服务,无需再登录多个平台完成相关操作。在发票数据应用方面,通过“一户式”“一人式”发票数据归集,加强各类税费数据联动,为实现“一表集成”式税费申报预填服务奠定数据基础。再者,数电票破除了特定格式要求,在保留PDF、OFD等格式的基础上,增加了XML的数据电文格式,降低发票使用成本,提升纳税人用票的便利度和获得感。数电票样式还能根据不同业务进行差异化展示,为纳税人提供更优质的个性化服务。在纳税服务方面,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提供征纳互动相关功能,增加了智能咨询和异议提交功能,纳税人在开票、受票等过程中,平台自动接收纳税人业务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进行智能答疑;纳税人对开具金额总额度有异议时,可以通过平台向税务机关提出。

  此外,数电票还实现了入账归档一体化。通过制发电子发票数据规范、出台电子发票国家标准,实现数电票全流程数字化流转;通过税务数字账户下载的数电发票含有数字签名,无需加盖发票专用章即可入账归档。

  主持人:还是有很多朋友会担心使用数电票不安全,麻烦您和我们讲一讲数电票是如何保障发票数据安全和隐私的?

  杨小莉:数电票使用了最新加密技术,加强了纳税人最关心的发票安全性、隐私性保障能力。

  ——从安全性来说,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将利用数字信封技术来最大限度地保障交易安全性,通过对发票数据传输通道进行加密,保证数据流转的安全性,防止数据被窃取、篡改、冒充。

  ——从隐私性来说,数电票保持了纸质发票的基本属性和主要特征,在为用户提供不同于纸质发票交付和入账等体验的同时,通过隐私保护技术确保用户数据安全,避免信息泄露。

  主持人:感谢杨副局长的讲解,打消了我们对使用数电票的一些顾虑。刚刚罗局长也提到了我们税务部门在推广“非接触式”办税服务,我知道线上办税缴费渠道有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和自然人电子税务局,麻烦罗局长和我们介绍一下其他线上渠道。

  罗明健:除了大家广泛使用的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和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外,税务部门还针对不同办税缴费场景的使用需要,开发出可满足移动办税需求的电子税务局APP和“粤税通”微信小程序,提供可满足“边问边办”“办问协同”需求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征纳互动服务以及V-Tax远程可视化办税平台,为纳税人缴费人享受“非接触式”税费服务提供了多元渠道。

  另外,税务部门还精心打造了多渠道的咨询服务体系,纳税人缴费人可通过12366咨询热线、电子税务局征纳互动、官方门户网站或官方微信公众号、“有问题,请找我”等进行咨询。其中,“征纳互动”可随时随地为广大纳税人缴费人提供在线互动服务,智能机器人“悦悦”实时答复。如果想在线咨询工作人员,也可在“征纳互动”转人工进行咨询,实现一对一线上直接解答;除此之外,还可以进行留言互动、预约互动,全方位满足纳税人缴费人咨询需求。

  主持人:感谢罗局长的介绍,我们先休息一下,稍后回来继续《行风热线直播室》。

  主持人:倾听民声,反映民意。听众朋友,您正在收听的是龙门电台《行风热线直播室》,今天上线的嘉宾是——国家税务总局龙门县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罗明健,节目中,将和您一起关注税收工作和税收政策方面问题。同时,在直播间的还有国家税务总局龙门县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杨小莉。节目进行时,如果您有相关问题需要咨询和了解的,欢迎拨打我们的节目热线:7788912,与嘉宾进行互动交流。

  搭建起政府和群众沟通的桥梁,行风热线直播室与您共同关注。

  本节目由县直机关工委、县融媒体中心联合举办。

  主持人:刚刚听了两位的介绍,可以感受到龙门县税务局在推进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做了很多探索并取得了积极成效。在我们行风热线预告发出之后,有听众打电话进行咨询,我们也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梳理和归纳。同时也欢迎听众朋友拨打我们的节目热线:7788912进行互动交流。

  (问题一)

  主持人:现在我们来看看第一位听众朋友有什么问题需要咨询和了解的?

  听众:我来龙门工作几年了,最近在龙门买了第一套房,我想问下要怎么缴税?

  罗明健:您需要提前准备好购房人身份证、户口本、购房合同、全款发票、婚姻状况证明(未婚人士不需要提供)。通过“粤税通”微信小程序,在“我的不动产”列目点击【房屋买卖】。选择【广东省房产交易智能办税系统】,点击【增量房】进入办理界面,根据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完成填写后提交,等待工作人员审核。可以通过【房地产交易智能办税系统】中的【申报查询】查看申报审核情况;可通过【税费清缴】完成缴费;也可通过【票证打印】查询打印完税证明。

  (问题二)

  主持人:继续来接听热线电话,看看这位朋友有什么问题想要了解的?

  听众:我的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每月销售额大概8万元,开了6万元的增值税普通发票,2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享受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免征增值税的政策吗?

  罗明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对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或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就该笔销售收入选择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对于您的这种情况,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6万元,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2万元,不可享受免税,应按征收率申报纳税。

  (问题三)

  主持人:接下来,我们接听今天最后一位听众的来电,看看他有什么想要咨询和了解的?

  听众:我公司属于小规模纳税人,按季度申报增值税,如果季度销售额超过30万元,还可以享受增值税优惠吗?具体要怎么申报啊?

  罗明健: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2027年12月31日前,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您公司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如季度销售额超过30万元,可以享受“适用3%征收率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的税收优惠。

  另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在申报增值税时,将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相关栏次,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计算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

  主持人:下面,我们统一回复一下听众关注度比较高的几个问题。

  主持人:员工自愿签署放弃缴纳社保费证明,企业把这部分费用以现金的形式给到员工本人,是不是就不用为员工缴纳社保费了?麻烦杨副局长给我们解答。

  杨小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第六十条规定,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可见,为员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该项义务不能由用人单位和员工通过约定而变更或者放弃。因此,员工签署放弃缴纳社保费证明、企业用支付现金方式取代缴纳社保,这些都是违反法律规定的,不能作为企业和员工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依据和理由。

  主持人:个体户要怎么给自己交社保?

  杨小莉:个体户法人缴纳社保有两种情况。

  第一种,如果没有雇佣员工,可以按照“灵活就业人员(个体户无雇工)”进行参保,参保路径是通过“粤税通”微信小程序——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登记,选择【无雇工个体户缴费登记】,填写个人相关信息以及选择险种提交,即可参保灵活就业。参保后需在每月最后一天前进行缴费;也可以在电子税务局【网签三方协议】,保证银行卡里有足够的费款,每月19日、24日、28日,税务系统会自动批扣。

  第二种,个体户存在雇工,法人可以在个体户中进行参保。需要登录广东省的电子税务局,进入社保业务进行增员。每月需要自行申报后再进行缴费。也可通过“粤税通”微信小程序,切换至企业身份,在【社保业务】模块进行申报缴费。

  以上两种是个体户法人参保的方式,缴费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主持人:员工在试用期内,公司可以不缴纳社保费吗?

  杨小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因此,企业在试用期间也必须依法为员工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主持人:企业不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是不是就不用帮员工购买社保了?

  杨小莉:不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因此,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不代表没有劳动关系,在企业不承认劳动关系不依法参保的情况下,员工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要求确认自己与企业之间的劳动关系。

  (结束语)

  主持人:好的,感谢杨副局长的解答。今天,在行风热线直播室节目中,通过与国家税务总局龙门县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罗明健同志和国家税务总局龙门县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杨小莉同志的交流,让我们更清楚地了解到税务部门在服务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再次感谢罗明健局长和杨小莉副局长做客《行风热线直播室节目》,同时也感谢听众朋友的收听、参与和陪伴,本期行风热线直播室节目就到这里,下期节目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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