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府办函〔2021〕127号
各乡镇(街道、区)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林场,县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县政府决定成立龙门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统筹协调全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研究审议未成年人保护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统筹推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涉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主 任:张新文 副县长
副主任:谭燕良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茹展平 县民政局局长
委 员:叶桂红 县委宣传部
郭文斌 县委网信办
黄海林 县委政法委
潘学军 县人大社会委
刘丽兰 县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委
唐 伟 县法院
叶胡生 县检察院
黄国平 县发展改革局
陈祖东 县教育局
梁红标 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朱少伟 县民族宗教局
林旭辉 县公安局
谢小舟 县民政局
张敬辉 县司法局
邱创坤 县财政局
张裕荣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吕梅欢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张小锋 县交通运输局
林志刚 县农业农村局
何 毅 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罗雄伟 县卫生健康局
邱 帆 县应急管理局
余淑芳 县市场监管局
胡海连 县统计局
李少雄 县医保局
杨慧敏 县工商联
谢丽华 县总工会
路裕婷 团县委
丘素琴 县妇联
李红英 县残联
温采君 县关工委
三、工作要求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承担委员会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民政局局长兼任。委员会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委员会提出,按程序报委员会主要领导批准后,以委员会名义发文确定。
龙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