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府办函〔2021〕180号
各乡镇(街道、区)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林场,县直各单位:
《龙门县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龙门县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目录》业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咨询等制度的通知》(惠府〔2014〕165号)等规定认真组织实施,落实好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决策必经程序。
龙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29日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牵头承办单位 | 配合落实单位 | 组织专家咨询论证活动时间计划 | 备注 |
1 | 编制《龙门县林业发展 “十四五”规划》 | 县林业局 |
| 2021年12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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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编制《龙门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 “十四五”规划》 | 县卫生健康局 |
| 2021年12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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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编制《龙门县生态环境保护 “十四五”规划》 | 市生态环境局 龙门分局 |
| 2021年12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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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编制《龙门县教育事业发展 “十四五”规划》 | 县教育局 |
| 2021年12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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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编制《龙门县社会治理 “十四五”规划》 | 县委政法委 | 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文明办)、县委统战部(民宗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龙门分局、团县委 | 2021年12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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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编制《龙门县2021年城镇 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 更新项目成果》 | 县自然资源局 |
| 2021年12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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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编制《龙门县国土空间规划 (2020-2035年)》 | 县自然资源局 |
| 2021年12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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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县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注:“牵头承办单位”须牵头组织开展专家咨询论证工作,具体程序按照《惠州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咨询制度》执行。
龙门县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目录
序号 | 听证事项名称 | 牵头承办单位 | 配合落实单位 | 组织听证活动 时间计划 | 备注 |
1 | 编制《惠州产业转移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 JS3编制区局部调整》 | 县自然资源局 |
| 2021年12月底前 | 初步调整论证方案听证会 |
2021年12月底前 | 规划草案听证会 |
2 | 编制《龙门县2021年城镇国有建设用地 标定地价更新项目成果》 | 县自然资源局 |
| 2021年12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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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编制《龙门县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年)》 | 县自然资源局 |
| 2021年12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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