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居民朋友们:
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现已开始征收,为明确缴费标准,畅通缴费渠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凡具有龙门县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均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二、缴费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三、缴费标准
缴费标准有180元、240元、360元、600元、900元、1200元、1800元、3600元、4800元九个档次。参保人可选择其中一个档次缴费,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只能选择一个缴费标准。
四、缴费方式
参保人可通过以下四种方式进行缴费:
1、银行代扣:携带余额充足的银行卡到当地社保所直接办理银行代扣。
2、微信缴费:(1)通过在“粤省事”微信小程序、“粤税通”微信小程序选择“城乡居民社保”缴费或代他人缴费。
(2)通过“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选择“微办税”-“个人业务”-“城乡居民社保”缴费或代他人缴费。
3、POS机缴款:在社保所、村(居)委、办税服务厅、农业银行网点使用POS机进行缴费。
4、自助终端缴款:通过办税服务厅门前自助终端进行自助缴费。
龙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