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低生活保障法规政策,经调查核实,拟审批一批家庭低保申请,给予低保待遇。现将家庭基本情况及拟定保障金额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7天(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9月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访等方式向我局或各乡镇(街道)反映。如无异议,我局将审批上述家庭的低保申请,并给予相应保障。
龙门县民政局电话:0752-7980263
龙城街道公共服务办电话:0752-6530610
龙华镇公共服务办电话:0752-7362736
龙江镇公共服务办电话:0752-7331001
麻榨镇公共服务办电话:0752-7565585
地派镇公共服务办电话:0752-7232308
龙潭镇公共服务办电话:0752-7722211
永汉镇公共服务办电话:0752-7601338
龙田镇公共服务办电话:0752-7782579
平陵街道公共服务办电话:0752-7302436
蓝田乡公共服务办电话:0752-7236098
南昆山公共服务办电话:0752-7691590
密溪林场民政办电话:0752-7235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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