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龙门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规定,经龙城街道办、民政局、住建局审核,现对符合公租房准入条件的黄国权1户家庭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群众监督,并就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在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访等形式,书面向住建局反映公示对象的家庭住房及经济等方面的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二)公示时间:2025年1月21日—2025年1月27日。
(三)受理单位:龙门县住建局住房与房地产股。
地址:龙门县城龙新公路西埔新办公区住建局二楼。
邮政编码:516800。
举报投诉电话:7785910。
龙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