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有关工作要求,我局对县级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进行了清理规范,现将《龙门县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予以公布。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我局将依据法律法规及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变化情况,及时更新,并通过龙门县发展和改革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相关经营主体收费行为监管。严格遵守《反垄断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加强行业监督和自律,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或指定服务。
各实施服务收费的主体单位,要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合法经营,诚信经营,为消费者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价目表和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不得利用优势地位,强制服务、强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多收费少服务;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本目录清单清理规范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31日,此前已公布的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中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龙门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