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代理记账行业“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规范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24年7月29日起对以下单位开展2024年代理记账执业质量和会计信息进行监督检查:
1.惠州市汇德会计服务有限公司
2.惠州和利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3.广东法联财税服务有限公司龙门分公司
4.龙门县君尚财务会计服务有限公司
5.以太(惠州市龙门县)代理记账有限公司
6.惠州市优莱会计服务有限公司
7.龙门县厚成会计咨询有限公司
龙门县财政局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