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以太(惠州市龙门县)代理记账有限公司申领代理记账许可证事项公示如下:
机构负责人:刘铭洋
主管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李海林
专职代理记账人员:刘伟新、李丽娟
本公示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有效,如需反映情况请以书面形式署名或电话直接与龙门县财政局会计股联系。(电话0752—7888636)
龙门县财政局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