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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直接发包公告(龙门县县道X223线K9+215~K9+290段、K11+990~K12+203段右侧边坡水毁修复工程)
  • 2025-02-14 17:13
  • 来源: 惠州市龙门县交通运输局
  • 发布机构:惠州市龙门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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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关于印发<龙门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指引>的通知》(龙发改〔2018〕143号)文件精神,为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发包行为,切实加强对工程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加快工程项目建设,现对龙门县县道X223线K9+215~K9+290段、K11+990~K12+203段右侧边坡水毁修复工程发包予以公告。

  一、项目名称:龙门县县道X223线K9+215~K9+290段、K11+990~K12+203段右侧边坡水毁修复工程

  二、建设单位:龙门县地方公路管理站

  三、项目地点:龙门县

  四、项目概况:本项目滑坡路段毗邻龙门县城东南侧,近年以来,龙门县境内台风天气增多,普降暴雨、大暴雨,部分时段三小时降雨量接近100毫米,导致良丰路区域内的县道 X223线K9+215~K9+290段、K11+990~K12+203段右侧边坡坡面出现滑塌,严重影响该路段的正常运营及过往车辆的安全,现拟对X223线K9+215~K9+290段、K11+990~K12+203段右侧边坡水毁实施修复,主要实施包括清理塌方及刷坡、坡面防护、锚杆格梁、急流槽兼踏步、排水工程等内容,经财政部门审定,该项目的审定建安费为240.8899万元(含安全生产费2.3850万元 )。  

  五、质量和工期要求:工程质量合格及以上;工期为60个日历天。

  六、意向承包人资格要求:

  (一)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承包;要求意向承包人必须是守信企业,信誉良好,近三年无故意违约毁约、不履行合同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及银行不良贷款行为、无发生重大施工质量或安全责任事故被通报的守法企业;未被列入交通运输信用体系黑名单。

  (二)具备国内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经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年审合格。意向人应完成录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意向承包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七、管理人员最低要求:项目经理1人,要求工程师,并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省外的为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资格证书),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项目技术负责1人,要求路桥相关专业工程师。

  八、报价:本次发包项目以财政审定的建安费240.8899万元作为最高限价进行发包,意向承包人按财政审定的建安费进行下浮报价(报价低于建安费15%的,需对报价进行说明),意向承包人中选后,报价则为施工合同价。

  九、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详见附件《合同范本》。

  十、公告及报名:本公告发布从2025年2月14日至2025年2月18日止(5个日历天);接受报名时间从2025年2月16日至2025年2月18日止(3个日历天);本次发包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网上报名;报名处设在龙城街道办香滨东路40号龙门县地方公路管理站基建组,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30分接受意向人报名,请意向承包人将以下申请材料复印、盖章、装订成册后(附连续页码,盖骑缝章)用文件袋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司章,同时提交原件备查,申请资料包括:

  (1)《项目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申请表》(见附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组成名单及岗位人员身份证、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

  十一、附件:

   (1)龙门县地方公路管理站公路工程项目直接发包申请表.doc

   (2)合同范本.doc

   (3)施工图设计.pdf

  十二、联系方式:

  地址:龙门县龙城街道办香滨东路40号  联系人:陈工  电话:0752-7980693  手机:13829975645



  龙门县地方公路管理站

     2025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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