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关于小微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的要求,用人单位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可申请小微企业社保补贴,经企业申请和龙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拟向广东赛康制药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发放小微企业社会保险补贴,按用人单位每月为符合条件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给予补贴,黄金凤(女)等16人合计59188.12元。现将符合申领2024年(第四批)小微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5年2月17日至2025年2月21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被公示对象有异议的,请向龙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受理电话:0752-7872261。
附件:2024年第四批小微型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公示名单.xls
龙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