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政务公开 > 规章文件 > 通知公告
作废公告 龙门县第2025104号
  • 2025-02-28 17:35
  • 来源: 龙门县自然资源局
  • 发布机构:龙门县自然资源局
  • 【字体:    

  因我局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联系方式:0752-7792032、7792037。

  公告单位:龙门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2月28日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备注

1

粤(2023)龙门县不动产权第0002140号

龙门县立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龙门县蓝田瑶族乡省道S244路边金瑶华府1号楼11号商铺

441324200001GB00001F00010005

广东省龙门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粤1324执1431-1号

广东省龙门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粤1324执1431-1号

广东省龙门县人民法院《拍卖成交确认书》〔2024〕粤1324执1431-1号

    相关政策规范/解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