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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注销登记公告 龙门县第2025622号
  • 2025-09-10 10:43
  • 来源: 龙门县自然资源局
  • 发布机构:龙门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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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龙门县地派镇《关于申请强制性注销不动产权证的函》要求,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注销。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9月3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龙门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办理该不动产注销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龙门县体育西路城投大厦行政服务中心1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0752-7792032、7792037。

  公告单位:龙门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9月10日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注销依据

1

粤(2024)龙门县不动产权第0022378号

罗毅平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惠州市龙门县地派镇清塘径口小组村

龙门县地派镇《关于申请强制性注销不动产权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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