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局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11月2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龙门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龙门县体育西路城投大厦行政服务中心1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0752-7792032、7792037。
公告单位:龙门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0月30日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陈金冕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惠州市龙门县龙城街道陈村岭贝72号(陈村) | 441324001219JC13319F00010001 | 宗地:126.35建筑:367.80 | 住宅 | |
2 | 钟紫欣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惠州市龙门县龙城街道陈村陈村68号之一 | 441324001219JC13318F00010001 | 宗地:164.94建筑:586.95 | 住宅 | |
| 陈良珍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惠州市龙门县龙城街道陈村陈村68号(陈 村) | 441324001219JC13320F00010001 | 宗地:162.80建筑:235.4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