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幼儿园园长持证上岗制度,完善幼儿园管理者准入制度,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工作的通知》(粤继教函〔2016〕36号)等文件精神及有关要求,现就遴选2025年龙门县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承办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5年龙门县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
二、遴选资格条件
参与遴选的机构需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为县(区)级及以上培训机构,拥有县(区)级及以上培训项目经验,且培训效果良好、社会认可度高。
(二)具备推行网络培训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混合式培训基础,能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搭建网络研修平台,积极开展线上线下融合的学习研修活动。
(三)培训方案符合项目要求,针对性强、科学可行,能体现幼儿园园长培训的专属模式特点。
(四)拥有健全完善的培训日常管理制度,具备配套的教学设施和生活保障条件,能强化膳食卫生及住宿安全管理,确保学员培训期间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五)组建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一线名师及园长培训专家组成的师资队伍,授课专家需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其中副高及以上职称占比不少于50%),专业对口且具备较强的理论水平和实践指导能力;外聘专家、一线名师占授课专家总数的比例均不低于30%。
三、申报时间
申报周期为2025年11月3日至2025年11月7日17:30,申报资料提交截止时间同步为2025年11月7日17:30。
四、遴选程序
(一)自愿申报。符合条件的机构自愿申报,申报材料包括《2025年龙门县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承办机构遴选申报表》(见附件1)、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含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复印件等(见附件2)。
(二)组织评审。由县教育局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推荐资质符合要求的培训机构。
(三)网上公示。县教育局根据专家审核意见及推荐名单,初步确定培训机构名单并在龙门县网站公示。
(四)公布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县教育局正式确定并公布2025年龙门县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承办机构名单。
五、培训费用及协议
(一)培训费用。按照不高于《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规范我省培训机构收费管理的通知》(粤价函〔2001〕417号)、《广东省“强师工程”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园)长省级培训项目管理规定》(粤教继函〔2014〕47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二)协议签订。由龙门县教育局与选定的培训机构签订培训协议书,具体事项另行协商。
六、有关申报要求
(一)请各申报机构于2025年11月7日17:30前,将《2025年龙门县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承办机构遴选申报表》纸质版(一式五份)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至龙门县教育局综合教育股,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需实事求是、反映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机构将取消申报资格。
(二)龙门县教育局联系电话:0752-7875012。
附件:1.2025年龙门县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承 办机构遴选申报表.docx
2.2025年龙门县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申报材料清单.docx
龙门县教育局
202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