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和《道路运输达标车辆核查工作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经我局综合评定,依申请决定委托龙门县天信安二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惠州市顺帆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共2家检测机构开展道路运输达标车辆核查业务,未受委托的检测机构不得开展道路运输车辆达标核查工作。现通告如下:
一、受委托的检验检测机构信息
(一)龙门县天信安二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地址:龙门县平陵街道小塘村武深高速龙门站出口对面
服务电话:0752-5880038
(二)惠州市顺帆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地址:龙门县永汉镇大埔村
服务电话:0752-7786896
二、检测流程和内容
对于申请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车辆,依据《机动车出厂合格证》或《车辆一致性证书》上记载的车辆型号,在道路运输车辆技术服务网进行查询检索。查询检索结果显示该车辆对应的车辆型号属于《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表》的,对车辆的参数配置进行逐项检查,根据车辆类型据实填写对应的“道路运输达标车辆核查记录表”。实车参数配置与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对应参数配置一致的,核查结论为符合;不一致的,核查结论为不符合,应告知申请人不符合的项目内容。
对于已取得营运手续的在用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车辆,因所有权转移、转籍等依法办理营运手续变更,且办理时间未超过90日的,经营期延续的,不需要对相关车辆参数配置进行达标核查。
三、委托事项
道路运输达标车辆核查
四、委托时限
2025年11月1日至2027年10月31日
五、投诉举报
我局将加强对受委托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指导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加强业务培训,掌握核查工作要求,依法依规开展实车核查工作。对存在弄虚作假的,将及时终止委托。监督举报电话:0752-7780547。
龙门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