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政务公开 > 规章文件 > 通知公告
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公告(龙门县龙华镇人民政府)
  • 2025-12-09 17:48
  • 来源: 龙华镇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龙华镇人民政府
  • 【字体:    

  该宗地坐落于龙门县龙华镇华政路,用地单位是龙门县公安局,使用单位是龙门县龙华镇人民政府,占地面积507.02平方米。经调查该宗地四至范围如下图所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经初步审核该宗地拟转为国有建设用地。现将有关确权事宜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有关权属证明材料向龙华镇人民政府书面提出申请,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单位将按有关程序报县政府依法办理。

  特此公告。

  附件:宗地图.pdf

  龙门县龙华镇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9日       

    相关政策规范/解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