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龙门县龙江镇石前村旅游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LJ-SQLY-02地块调整)经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2026年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龙规委纪〔2026〕1号),并经县政府审批(《龙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组织实施<龙门县龙江镇石前村旅游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LJ-SQLY-02地块调整)的批复》龙府办函〔2026〕48号),原则同意。现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公告。
附件:《龙门县龙江镇石前村旅游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LJ-SQLY-02地块调整)
龙门县龙江镇人民政府
202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