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拟对我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第二批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名录(17处)进行公布。现予公示,公示期5日(2026年3月31日至4月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个人实名或单位加盖公章的形式提出书面意见。公示期间,龙门县普查办将同步开展实地复核与公众意见征集工作,确保名录认定,科学严谨,程序规范透明,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共同守护龙门历史文化遗产根脉。
受理单位:龙门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地址:龙门县龙城街道体育路1号,联系人:陈慧珍,联系电话:0752-7780389,0752-7888313。
附件:龙门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第二批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拟公布名录.docx
龙门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