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的有关规定,现将《龙门县龙潭镇中心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ZD10-01地块调整)(草案)予以公告。
规划具体内容可在现场公告栏、龙门县龙潭镇人民政府网站查阅。凡对规划内容有意见或建议的单位或个人,可在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我镇提出书面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咨询单位及电话:龙潭镇党政和人大办公室,0752-7722189)
附件:《龙门县龙潭镇中心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ZD10-01地块调整)(草案).pdf
龙门县龙潭镇人民政府
2026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