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的有关规定,现将《龙门县龙华镇镇区LH-01-13-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草案予以公告。
规划具体内容可在龙门县龙华镇人民政府现场公告栏或线上网站查阅。凡对规划内容有意见或建议的单位或个人,可在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我镇提出书面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附件:《龙门县龙华镇镇区LH-01-13-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草案)》.pdf
龙门县龙华镇人民政府
2026年8月5日
(联系人:自然资源和城建工作事务部,联系方式:0752-736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