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政务公开 > 规章文件 > 通知公告
关于龙门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任期届满的公告
  • 2026-08-27 15:34
  • 来源: 县司法局
  • 发布机构:县司法局
  • 【字体: 大  中  小】

  龙门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二次会议任命的人民陪审员将于2026年8月25日五年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人民陪审员培训、考核、奖惩工作办法》的相关规定,人民陪审员任期届满后职务自动免除,其参加审判的案件尚未审结的,可以履行审判职责到案件审结之日。现将人民陪审员任期届满名单公布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江松明、骆锦荣、王程威、王晓东。

  特此公告。


龙门县司法局

2026年8月25日

    相关政策规范/解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