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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龙门县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报废资产回收处理的公告
  • 2026-08-31 09:53
  • 来源: 龙门县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 发布机构:龙门县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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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报废资产回收单位:

  根据《龙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2025年修订)》(龙机管〔2025〕11号)的规定,我单位将对一批报废资产进行公开处理,详见报废资产报价清单(附件)。现就该批报废资产回收价格进行市场询价,询价结果将作为我单位报废资产选取回收单位的参考,请各报废资产回收单位踊跃报价,报价要求如下:

  1.参与上述报废资产回收报价的单位须取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准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许可资格。

  2.按照《龙门县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报废资产报价清单》分别报价、分别密封盖章。

  3.报价材料应包含《龙门县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报废资产报价清单》、营业执照、公司资格许可材料等,以纸质文件形式密封并加盖密封章后,一式一份快递或报送至龙门县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物业管理股。

  4.报送截止日期:2026年9月6日17:30,超过报送时间视为无效报价。

  5.特殊说明:我单位不保证所有报废资产的零配件齐全完整,提交报价即默认报价单位知悉并接受以实际处置资产状况为准。

  6.地址及联系电话:惠州市龙门县龙城街道东门路2号政府大院内机关事务管理局物业管理股 联系人:温女士,联系电话:0752-7780181。

  附件:龙门县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报废资产报价清单.xlsx

  龙门县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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