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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惠州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220191号的会办答复
  • 2022-08-18 14:48
  • 来源: 县政府办
  • 发布机构: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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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市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为房企纾困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的建议》的建议收悉,会办答复如下:

  一、关于降低首套首付情况

  目前,首套房公积金购房可首付20%。我县辖区银行机构目前执行情况是:首套首付25%、商贷利率4.25%;二套首付30%、商贷利率5.05%。

  二、关于认贷不认房情况

  目前,公积金购房认房又认贷(住建部规定),公积金贷款购房满足第二套,第三套不支持贷款,但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还房贷。

  三、关于人才购房补贴情况

  (一)安家补助。在我县工作满一年以上,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落户龙门且与用人单位签订9年以上的服务协议的人才,可以申请安家补助。其中对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100万元;对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才,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10万元;对具有副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才,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3万元。

  (二)购房补贴。全县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才,服务期满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在龙门县辖区内购房且与用人单位签订7年以上的服务协议的人才,可申请购房补贴: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才,给予购房补贴20万元;具有副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才,给予购房补贴7万元。

  四、关于购房入户情况

  由于我县已实行全面放开户口准入条件,办理“稳定居住就业落户”。在惠东县、博罗县和龙门县的驻地街道和其他建制乡镇(街道)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并已在公安机关办理了居住登记的人员,本人及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可以申请迁入居住地常住户口。办理门槛比“引进人才落户”“购房入户”更低,办理手续更简化。

  五、关于允许灵活调整备案价,放松成交价约束情况

  根据惠州市住建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商品房开发项目价格指导工作方案》第二点第六款,我县2020年8月后执行商品房网签价格不高于备案价格,住宅网签价不低于备案价格的90%,非住宅网签价不低于备案价格80%的销售政策。同时,对房地产商品住房销售价格明码标价实行监制,定期开展围绕房地产销售明码标价、交易、购房合同等方面开展日常监管检查,今年来我县未发生房地产价格违法案件。

  六、关于交楼发证的情况

  根据惠州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交房即发证”工作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2021年6月起我县全面开展“交房即发证”工作,加快推进平台建设,数据共享,提高登记发证的速度。

  通过一系列措施,为房企纾困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起到一定的作用,并严格按照省、市制定的相关政策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相关政策规范/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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