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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惠州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委员提案第2024081号的会办答复
  • 2024-09-20 10:23
  • 来源: 县政府办
  • 发布机构: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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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政协委员提出的《关于在实施“百千万工程”中加快培育典型村的提案》收悉,答复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高位推进工作落实

  (一)自典型村培育工作开展以来,我县主要领导每周带队到各乡镇(街道)调研典型村培育情况,推进培育工作走深走实。 

  (二)实行县领导挂钩联系乡镇(街道)、定点联系村制度,县主要领导每周听取2个典型村汇报培育进展情况。

  (三)县“百千万工程”工作指导组和督导组重点对“1+2+3”镇(街)和“7+15+7”村进行实地核查,及时向挂点县领导及协办单位反馈建设情况,提出工作建议。(注:“1+2+3”即是1个首批省级典型镇+2个市培育典型镇+3个重点提升镇;“7+15+7”即7个首批省级典型村+15个拟培育典型村+7个重点提升村)。 

  (四)科学制定村庄规划。结合国土空间规划,根据典型村实际情况,开展乡村产业、基础设施等实地调查,尊重当地群众意愿,围绕七方面建设任务,顺利完成了首批典型村村庄规划。

  二、典型村“一村一策”,抓好产业发展

  (一)各典型村根据实际情况,针对典型村未来发展定位、发展方向及建设任务,制定典型村“一村一策”培育工作方案,做好“土特产”文章,打造一批优势农产品品牌,加快形成“一村一品”乡村产业体系,实现典型村“一村一策”开展培育示范,进一步完善提升典型村经济实力。

  (二)严格按照省级典型村的创建标准,积极谋划典型村产业发展,2024年拟培育支柱产业村20个。如龙田镇旧梁村流转近一千亩农田,种植丝苗米和紫米,打造田园旅游产业,亲子乐园、田园民宿、研学基地等,将带动旧梁村50人就业,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3万元;麻榨镇下龙村种植杨桃面积达4000亩,解决1300户种植户就业问题。实现“一次输血”向“长效造血”转变。

  三、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一)按照市乡村振兴专班《关于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春季行动的通知》等文件要求,龙门县高度重视,细化目标任务,压实镇村主体责任,并组织成立6个督查组开展督导落实,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春季行动,切实提高全县的人居环境整治水平。今年以来,15个拟培育典型村共计发动群众参与3726人次,共清理生产生活工具乱堆放3404处,清理生活垃圾乱倒乱堆等7583处,清理黑臭水体(塘沟渠)、生活污水乱排放265处,清拆影响村容村貌乱搭建49处,拆除危废弃泥砖房(残垣断壁)61间,共1890平方米。

  (二)典型村全部制作村庄绿化种植规划图,列出绿化美化种植需求,挂图作战,完成种植乔木灌木等共计10091棵。

  (三)坚持村庄规划编制与农房风貌管控相结合,坚持“政府主导+企业帮扶+村民参与”相结合,全面推进农房风貌管控提升行动。2024年,15个典型村“小披檐”改造任务631栋,已完成“小披檐”改造269栋、“赤膊房”改造151栋。

  四、加大资金投入

  我县切实把实施“百千万工程”作为推动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头号工程,把典型培育工作贯穿“百千万工程”全过程各领域,统筹整合各级资源、资金,加大对典型村基础设施、绿化美化、公共服务等领域投入,其中安排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资金242.8万元、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资金90万元、县级统筹资金350万元、驻镇帮扶资金4501.56万元,用于人居环境整治、绿化美化、农房风貌管控提升赤膊房和“小披檐”改造、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等典型村培育补短板项目建设。

  五、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

  印发《龙门县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理实施方案(修订版)》(龙委农办〔2022〕8号),进一步明确基础设施管护主体、管护内容、机制保障,压实镇村管护责任。常态化开展督查检查,每月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督促考核。将长效管护纳入村规民约,规范村民行为,发挥村民自治作用,共同推进生态宜居和美乡村建设。

    相关政策规范/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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