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志平同志任龙门县供销合作联社基层指导股股长。
林思婷同志任龙门县供销合作联社办公室主任。
免去钟志明同志的龙门县供销合作联社基层指导股股长职务(保留九级职员待遇)。
免去阮毅奇同志的龙门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办公室主任职务(保留九级职员待遇)。
免去黄燕平同志的中共龙门县供销合作联社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保留九级职员待遇)。
免去廖志辉同志的龙门县供销合作联社财会股股长职务(保留九级职员待遇)。
免去曾少峰同志的龙门县供销合作联社业务股副股长(保留高级工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