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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县人民政府2020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 2022-09-07 14:59
  • 来源: 龙门县审计局
  • 发布机构:龙门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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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人大常委会:

  县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2021年9月30日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龙门县2020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后,县政府立即根据县人大常委会有关决议,认真组织相关部门抓好整改,强化整改责任落实,及时跟进整改成效。现将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突出问题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整改工作部署落实情况

  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龙门县2020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建议。县政府高度重视,按照审议意见,切实抓好问题整改。全县各整改单位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审议意见要求,压实责任,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整改意识不断提高。县政府组织召开常务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办、国办《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召开全县审计整改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并对部分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各整改责任单位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审计整改责任,将审计整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切实增强落实审计整改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整改责任持续压实。县政府和县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把审计整改工作分别列入年度督查督办事项和县直机关绩效考核事项。县政府多次召开整改协调会,力促整改提质提效。县审计局加强督导,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共发送整改督促文书22份,并每月向县主要领导报告整改进度。

  (三)整改成效不断提升。各单位严格落实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要求,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建立整改台账,深入研究分析问题存在的根源,实行整改销号,通过及时上缴财政资金、完善内控制度、加强业务学习等方式推动问题全面整改。

  二、审计查出的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工作报告反映7个方面共99个问题,截至2022年6月底有关单位均已组织进行了整改。其中,已整改到位问题85个,整改到位率85.86%。有关单位通过上交财政、调整账务、完善资金使用手续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99812.12万元,制定或完善规章制度7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财政管理审计方面相关问题的整改情况

  1.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未按规定编制公务员医疗补助预算的问题。县财政局牵头组织县委组织部、县医保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对公务员医疗补助测算金额进行审核,并由县医保局负责编制《龙门县公务员医疗补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目前,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2)关于资金拨付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针对审核把关不严,造成多拨付政策已减免社会保险费的问题,县财政局已向广东汉普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龙门分公司等4个单位追回多拨付社会保险费716.14万元。

  (3)关于无依据调整账务的问题。县财政局已从预算编制开始细化支出事项,优化支出结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据实对总预算会计收支进行会计核算管理,保障科目支出规范。

  (4)关于绩效管理工作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县财政局在编制2021年的预算时已将绩效目标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所有预算项目需填写绩效目标才能提交审核。二是县财政局通过运用龙门县预算绩效管理系统完善了各单位2020年部门整体绩效、项目支出目标申报和自评的填报及形成报告,并要求各预算单位公开绩效自评相关资料。

  2.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预决算编制与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①关于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低,涉及金额66635.74万元的问题。县财政局向各预算单位发出提醒函,加快监测部门预算资金支出进度,对存在预算执行率低项目的预算单位进行提醒督促,加快项目推进,防止资金沉淀。此外,县财政局根据2021年10月项目支出进度与2022年度预算额度挂钩,通过绩效评价结果合理安排预算。

  ②关于年度预算未按预算批复执行,部分单位执行不力的问题。一是针对项目预算指标总体执行率低的问题,县自然资源局等20个单位已进一步加强项目进度管理,落实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制度,按季度对预算项目实施进展、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等开展跟踪监控和纠偏处理,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二是针对项目预算执行率低的问题,县财政局已要求县交通运输局等4个单位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提前谋划部署工作,早研究早分配,加强对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并提高预算执行力,在执行中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上报调整预算指标。

  ③关于住房改革补贴发放对象审核不严的问题。县公安局等4个单位收回多发放的住房改革补贴3.08万元,并上缴财政。

  ④关于政府采购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县接待科等18个单位无预算列支政府采购费用,涉及金额3713.25万元的问题,县财政局已督促相关单位严格按照“先有预算,后支出”的规定执行。二是县天堂山水库管理局等8个单位采购办公家具、法律服务、印刷服务等事项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涉及金额86.03万元的问题。相关单位已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规、文件,并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

  (2)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往来款长期挂账的问题。县市场监管局等13个单位通过聘请会计事务所对账务进行清查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并根据报告提出的意见,采取收回借款、制定还款计划、账务调整和申请坏账核销等措施进行整改。截至目前,已清理金额10552.37万元,正在清理金额4316.90万元。二是县水利局已将挪用河道采砂履约保证金用于支付日常办公费的44.73万元归还至原资金渠道,并将河道采砂履约保证金109.54万元退回企业。

  (3)关于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管理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已将6家不符合龙门县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申请条件的企业从名单中剔除。二是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已加强对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入库企业管理,将已注销营业执照的惠州市绿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移出数据库,并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三是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已将不符合条件的县天信职业培训学校从数据库中除名并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

  (4)关于少收土地出让金违约金33.43万元的问题。县自然资源局已向龙门县蓝田瑶族风情园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发出催收通知,并计划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追讨。

  (二)绩效审计方面相关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存量资金长期挂账未上缴财政的问题。县妇联等8个单位已将存量资金70.90万元上缴财政。

  2.关于部分国有资产闲置,未能有效盘活的问题。县卫生健康局等4个单位已将闲置的国有资产进行盘活,作为办公用房和存放物资仓库使用,并拆除了部分危房。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正在按机构改革的要求,将原房管局管理的国有资产移交属地进行管理。

  3.关于与相关部门履行园内企业信息沟通机制不到位的问题。县政府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为总指挥的园区建设发展工作指挥部,并设立10个工作专班,对园区实行提级管理,对园区建设进行精细化部署,从严从实推进园区建设。惠州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建立工作跟踪服务制度,及时跟踪记录重点工作推进情况,每周向指挥部报告工作落实情况。

  4.关于财政扶持资金未产生实际效益的问题。惠州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加大工作力度,成立工作专班,督促新入园企业和新投产企业尽早上规,对低效企业坚决清退。2021年1至12月,园区完成规上工业产值35.03亿元,同比增长65.20%。其中工业企业税收5539万元,同比增长18.90%。

  5.关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收益较低的问题。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已按新制定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增值保值方案,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转存三年定期,利率按基准利率(2.75%)上浮了45%。

  (三)部分单位和镇街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方面相关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非税收入征管不合规的问题。一是部分单位未及时收缴非税收入658.46万元的问题。县环卫局等42个单位已收回非税收入348.79万元,因被执行人已进入破产程序和名下未有可供执行财产并终结执行程序共28.16万元,已进入法院强制执行程序142.60万元,因缴费系统数据重复等原因报废64.96万元,对于未整改到位的73.95万元,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南昆山管委会和蓝田瑶族乡政府正在通过筹集资金和司法程序追收等措施进行整改。二是蓝田瑶族乡政府已将违规收取的复垦保证金3万元退还至龙门县蓝田瑶族乡多趣味原生态家庭农场。

  2.关于扩大专项资金开支范围的问题。县环卫局等3个单位将扩大开支范围的76.95万元专项资金归还至原资金渠道。

  3.关于部分“三重一大”事项未严格执行集体讨论制的问题。平陵街道办事处等5个单位已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规范集体决策和会议记录事项。

  4.关于林地复绿后续监管不到位的问题。蓝田瑶族乡政府、南昆山管委会已对面积25.15亩占用林地的项目进行拆除并复绿。

  5.关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少铺设污水管网和污水处理量低的问题。蓝田瑶族乡政府加强对污水处理厂运营维护方面的监管,修复了10个渗水沙井,接通了老街出水口,重新修复了蓝田中心小学至主管网管道。二是污水处理雨污分流不彻底,导致收集污水范围内仍有带油污的生活用水和带强烈气味的黑色水体流入河道中的问题。南昆山管委会通过对雨污分流改造、污水管道覆盖和排水户接纳管理等方面进行查漏补缺,新增污水管道接入点8处,做到应接尽接。

  6.关于餐费支出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一是永汉镇政府等6个单位为来访单位人员支付住宿费的问题,6个单位已退回支付来访单位人员住宿费19571元。二是县农业农村局等6个单位在公务接待活动中出现同一事项接待二次以上,超出可接待一次的规定的问题,6个单位已退回资金11085元。三是蓝田瑶族乡政府无接待公函和接待清单列支公务接待费的问题,蓝田瑶族乡政府已补充和完善了公务接待清单等手续。四是龙城街道办事处列支酒水费用的问题,龙城街道办事处已退回资金3000元。五是龙华镇政府等5个单位将公务接待费用和干部职工用餐费用混合在饭堂费用中列支,未能清晰反映当月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的问题,5个单位公务接待费已单独列示。

  7.关于合同执行性不强的问题。惠州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已督促相关企业严格执行合同,涉及的7家企业2021年度缴纳的税收较上年增长87.92%。

  8.关于变相超编制配备使用公务用车的问题。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等5个单位均与车辆租赁公司提前终止车辆租赁合同。

  9.关于公务用车未按规定安装北斗车载定位系统的问题。县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等10个单位已按规定安装北斗车载定位系统。

  (四)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方面相关问题的整改情况

  1.“促进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落实的整改情况

  ①关于培训学校无依据收取费用的问题,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已督促县蓝天职业培训学校将6800元预收费用全部退回给培训学员。

  ②关于涉企保证金执收工作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一是惠州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门分中心已退回4家企业支付的项目合同保证金和施工项目投标保证金152万元,没收惠州恒泰惠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合同保证金20万元,并上缴财政;因龙门县清华创基实业有限公司未履行好协助项目用地回收工作,项目保证金200万元作为押金暂不退回。二是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已将工人工资保证金产生的利息11.47万元返还给相关公司。

  2.“促进就业优先”相关政策落实的整改情况

  ①关于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未按规定向3名城乡困难家庭人员发放失业人员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涉及金额1.50万元的问题。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已向3名城乡困难家庭失业人员发放临时生活补助。

  ②关于惠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龙门分局审核把关不严,少发价格临时补贴6.39万元,违规发放失业保险金6.23万元的问题。惠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龙门分局已向196人补发价格临时补贴6.39万元,向20名不符合条件人员追回失业保险待遇及失业补助金6.23万元,并存入基金专户。

  3.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推进的整改情况

  ①关于因建设用地手续未完善等原因,县农业农村局未按规定于2020年底前完成龙门县丝苗米产业园建设任务的问题。丝苗米产业园建设35个项目已全部完工,并通过省农业农村厅验收。

  ②关于龙门县丝苗米产业园牵头实施主体未按规定在资金使用方案批准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省级财政资金拨付给各实施主体,资金拨付进度滞后,最长超时23个工作日,涉及金额180万元的问题。县农业农村局已督促产业园牵头实施主体严格执行省现代农业产业园财政资金管理规定,及时将省级财政资金拨付至各实施主体。

  (五)民生方面相关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违规发放居民养老待遇的问题。惠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龙门分局已向3名死亡人员的家属追回多支付的养老金400元。

  2.关于部分补助人员申请材料不全仍领取补助的问题。蓝田瑶族乡政府已将9户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的申请材料上报,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已出具审核意见并盖章确认。

  3.关于公租房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一是针对26户不符合住房保障待遇享受条件的承租人违规享受公租房的问题,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已督促25户不符合公租房租赁条件的租户办理退房手续并搬离公租房。1户经重新审核后,属于低保户符合入住资格。二是针对38套公租房长期闲置的问题,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已对38套长期闲置的公租房进行配租。

  4.关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一是针对空置一年以上的商品房、商铺和车位未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225.39万元的问题,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已追缴金额209.85万元,剩余的15.54万元经核查确认为房管系统录入信息有误,无需收缴。二是针对部分住户及开发商未缴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111.11万元的问题,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已督促362户住户和开发商缴交了111.11万元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三是针对少收部分高层住宅的业主住宅专项维修资金629.66万元的问题,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已收回住宅专项维修金396.47万元,剩余款项正在采取措施追收中。

  (六)国有资产及国有企业方面相关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个别单位国有资产长期被占用的问题。一是县天堂山水库管理局等5个单位已收回被占用的国有资产。二是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已收回54.40平方米房屋,2处占地面积共95.41平方米房屋计划依法办理用地手续后由县土地储备中心盘整收回使用,对私人占用102.02平方米房屋正在劝其退出房屋。

  2.关于部分单位资产未登记入账的问题。原县房产管理局等38个单位的417项资产已登记入账,5项报废资产已注销。

  3.关于出租出借资产未录入资产管理系统的问题。县教育局等4个单位出租出借9项房屋、2项土地使用权已补录入资产管理系统。

  4.关于现金使用超出规定范围的问题。县金叶综合贸易发展有限公司在支付货款时已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进行结算。

  (七)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方面相关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一是县水务有限公司、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3个单位已追回多计工程款,金额共257.52万元。二是县金丰公司、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县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3个单位已在未付工程款和工程质量保证金上扣减工程款共394.37万元。三是县公安局等4个单位正在加紧追回多付工程价款,其中县储备军粮供应公司、惠州市国有油田林场、龙城街道办事处3个单位已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县公安局已发出书面催收通知要求施工方尽早退回款项。

  2.关于未经批准擅自变更,调整建设规模的问题。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已对城建股进行通报批评,要求城建股今后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严格履行前期建设程序,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3.关于未经批准擅自缩小建设规模的问题。县水务有限公司、县粮食局对工程项目负责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要求负责人今后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项目审核报批。

  4.关于部分工程项目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标的问题。一是县水利局、县粮食局已约谈和通报批评相关责任人员,并要求其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在今后工作中完善招标前各项手续,细化招投标各项工作,避免类似问题发生。二是惠州市国有油田林场未公开招标问题,审计部门已约谈油田林场相关责任人,要求其加强项目建设管理。

  5.关于招标代理机构不具有相应资格的问题。县储备军粮供应公司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文件,并制定《龙门县储备军粮供应公司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今后将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进行采购中介服务,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6.关于未按图施工的问题。一是惠州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根据信用评价相关规定,对省道S353线龙门至水贝段改建工程(1标段)(2标段)工程项目中的“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不按设计图纸施工”行为,对施工单位实行扣分处理。二是惠州市国营油田林场棚户区改造工程结算审计施工单位未按图施工的问题,由于已过2年行政处罚期限,审计部门约谈了油田林场相关责任人,要求加强项目建设管理。

  7.关于县地方公路管理站未督促监理单位按合同履约的问题。一是惠州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根据信用评价相关规定,对省道S353线龙门至水贝段改建工程(1标段)跟踪审计“总监理工程师不能按投标承诺到位的”“项目经理未按投标承诺到位、质量保证措施不健全”等,对监理单位实行扣分处理,并对监理单位的失信行为进行记录、评价。二是县地方公路管理站已督促监理单位加强施工现场巡视并做好记录。

  三、关于部分问题未完成整改的原因

  相关部门对审计问题整改认识到位,措施有力,成效明显,但仍有14个问题短期内还不能彻底整改到位,主要原因是:一是部分工程项目因施工单位不认可二次审定的工程结算造价,需要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如东区名校城土地平整等3个项目正通过司法途径追回多付工程价款。二是历史遗留问题,涉及面广,整改难度大,如往来款长期挂账的问题,因早期资料缺失或者资产、债务等不清晰,需要较长时间清理。三是部分问题较为复杂,需要一定时间处理,如少收部分高层住宅的业主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问题,涉及众多购房者,需要通过加大政策宣传和其他手段分阶段进行整改。

  对于未整改到位的14个问题,县政府将按照县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继续加强审计整改跟踪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进一步推进整改工作,充分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作用。

  四、进一步做好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

  下一步,县政府将认真落实本次县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要求和督促有关部门单位继续抓好整改,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狠抓责任落实。将审计整改纳入县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强化政府督查与审计监督的合力,压紧压实主管部门的牵头责任和被审计单位的整改主体责任。对整改不力的部门和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屡审屡犯、拒不整改、整改不力造成重大影响的,严肃追责问责。对尚未完成整改的事项实行倒排工期、对账销号,推动被审计单位落实具体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目标,逐条逐项进行整改。对历史遗留问题和特殊困难事项,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稳妥推进,确保未完成整改的14个突出问题按时按质整改到位。

  (二)进一步拓展整改实效。县政府将要求审计机关进一步切实履行审计整改检查督查职责,建立完善查出问题清单,实行销号管理,建立常态化督促机制,加强与被审计单位座谈沟通协调,增强工作合力,推动审计整改提质增效。一要加大整改分类指导力度,将审计查出突出问题分为常规类问题、管理类问题、体制机制类问题,要求各单位精准施策、分类整改。二要坚持问题导向,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深挖问题根源,分门别类、科学精准推进整改落实。对应在短期内整改到位的常规类问题坚决立行立改、纠正补漏;对今后需规范的管理类问题积极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持续推动各领域规范治理,努力扩大整改效果。

  (三)进一步推动人大监督与审计监督深度融合形成监督合力。县政府将推动建立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联动机制,充分发挥人大和审计部门各自优势,形成监督合力。通过建立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专题质询机制,选取涉及全县中心工作、重点项目、民生工程问题整改不力的单位作为县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对象,通过专题质询、跟踪问效、直击根源,从源头上规范和改进工作,提升审计工作效能、增强人大监督质效。

  

  龙门县人民政府

  2022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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