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龙门县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整改阶段性任务已完成。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等有关规定,从今日起,龙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永汉镇党委及下辖村(社区)党组织、龙田镇党委及下辖村党组织、蓝田瑶族乡党委及下辖村(社区)党组织、南昆山生态旅游区党委及下辖社区党组织、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县水利局党组、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县供销合作联社党组等单位党组织的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接受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监督。
附件:龙门县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整改社会公开稿
1.中共永汉镇委员会关于落实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pdf
2.中共龙田镇委员会关于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pdf
3.中共蓝田瑶族乡委员会关于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pdf
4.中共龙门县南昆山生态旅游区委员会关于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pdf
5.中共龙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专项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pdf
6.中共龙门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关于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pdf
7.中共龙门县水利局党组关于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pdf
8.龙门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pdf
9.中共龙门县供销合作联社党组关于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pdf
县委巡察办
2023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