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众德医药有限公司龙华文化路分店等3家企业主动申请注销《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4号)《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一)项规定,现依法注销其《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并予以公告。
附件:注销《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名单.docx
龙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