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据《龙门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规定,经龙城街道办、民政局、住建局审核,现对符合公租房准入条件的梁柏团、李建安2户家庭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群众监督,并就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在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访等形式,书面向住建局反映公示对象的家庭住房及经济等方面的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二)公示时间:2025年10月31日—2025年11月20日。 (三)受理单位:龙门县住建局住房与房地产股。 地址:龙门县城龙新公路西埔新办公区住建局二楼。 邮政编码:516800。 举报投诉电话:7785910。
龙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