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健全消防工作长效机制,有效整改和消除火灾隐患,根据《龙门县2025年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方案》(龙消安〔2025〕2号)文件要求,决定在地派镇范围内集中开展火灾隐患重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初。 二、整治范围 全镇所有公共场所、工业企业、“三小”场所、娱乐场所、出租屋、“三合一”场所等各类经营性、人员密集场所。 三、整治目标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工作原则,通过对火灾隐患集中整治,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工作格局,全面提升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提升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立,实现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全部达标,彻底整治和消除各类火灾隐患。 四、整治重点 1.公共场所安全疏散设施不符合要求;消防设施配置不足或缺失;电气防火不符合要求。 2.工业企业未建立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未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耐火等级、平面布局、防火分隔不符合要求;防火构造及室内装修不符合规范要求;安全疏散设施不符合要求;消防设施配置不足或缺失;电气防火不符合要求。 3.“三小”场所(小档口、小作坊、小娱乐场所)住人或设置有明火的厨房未按要求做好防火分隔、安装防火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存在堵塞、占用、锁闭;场所住人的未按要求安装逃生窗;未按要求安装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未按要求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未按要求配置灭火器并保证完好有效;采用木质材料搭建阁楼,使用彩钢板、聚氨酯泡沫等易燃材料作为顶棚、隔断或内部装饰装修材料;电气线路私拉乱接、电气设备使用不符合要求;电动自行车进店停放或充电等。 4.出租屋防火分隔不符合要求;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存在堵塞、占用、锁闭;未按要求安装逃生窗;未按要求安装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未按要求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未按要求配置灭火器和其它消防设施并保证完好有效;采用木质材料搭建阁楼,使用彩钢板、聚氨酯泡沫等易燃材料作为顶棚、隔断或内部装饰装修材料;电气线路私拉乱接、电气设备使用不符合要求;燃气用具安装、瓶装液化石油气使用及燃气管道敷设不符合规定要求;电动自行车进屋停放或充电等。 5.自建房采用可燃易燃材料作为顶棚、隔断或者内部装饰装修材料,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安全疏散设施不畅、电气线路老化及私拉乱接、违规住人等。 在火灾隐患重点整治行动期间,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于干扰、阻挠专项治理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从严处理。 请广大人民群众和业主积极配合火灾隐患重点整治行动,共同营造持续稳定的消防安全发展环境。 地派镇消防安全委员会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