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机关单位和镇属各部门: 根据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工作部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调整地派镇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接受省、市、县工作领导小组指导,承担我镇林长制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王俊杰(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李 骏(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张 帅(人大主席) 黄智灵(党委副书记) 陈 欣(党委副书记) 林 军(党委副书记) 潘向阳(党委委员、副镇长) 黄巩亨(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徐小凤(党委委员) 罗俊华(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叶鸿坚(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刘惠敏(人大副主席) 黄猛灯(副镇长) 叶剑锋(副镇长) 刘 传(副镇长) 苏伟亮(副镇长) 成员:谢 正(党政和人大办) 阮楚瑜(党建和组织人事办) 梁建聪(纪检办) 石淑兰(公共服务办) 潘远斌(综合执法办) 谭柳娟(经济发展办) 张锦粦(农业农村办) 赖冠杰(应急管理办) 王满聪(党群服务中心) 罗子钊(综合事务中心(综治)) 谭海坤(综合事务中心(道路)) 路春华(综合事务中心(林业)) 邓庆华(地派自然资源所) 陈沛锋(市场监督管理所) 潘上进(地派村) 张建立(清塘村) 黄丽红(陈洞村) 黄耀佳(英洞村) 罗荣华(芒派村) 刘志坚(大坑村) 潘记祥(古洞村) 张俊业(合子村) 刘景文(渡头村) 罗镜波(上仓村) 潘国艺(地派社区) 徐杨生(天堂山社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刘传同志兼任,副主任由路春华同志兼任,工作人员由党政和人大办、应急管理办、综合执法办、综合事务中心(林业)抽调组成。 二、主要工作职责 组织开展全面推行林长制相关工作;承担我镇全面推行林长制筹备工作和林长办公室筹备期间日常工作;协调有关部门、村(社区)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拟订全镇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并组织实施,推进镇林长制制度落实,组织实施林长制考核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共龙门县地派镇委员会 地派镇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