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龙门县地派镇中心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XD01单元局部地块调整)》经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2025年第13次会议审议通过(龙规委纪〔2025〕13号),并经县政府审批(《龙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组织实施<龙门县地派镇中心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XD01单元局部地块调整)>的批复》龙府办函〔2025〕172号),原则同意。现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公告。 附件:《龙门县地派镇中心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XD01单元局部地块调整)》.pdf 龙门县地派镇人民政府 202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