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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县地派镇防灾减灾救灾设备采购项目直接发包公告
  • 2025-11-03 15:32:14
  • 来源: 地派镇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地派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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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有关企业:

  为落实2025年地派镇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经地派镇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研究,同意采购6套防灾减灾救灾设备。现就龙门县地派镇防灾减灾救灾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发包,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招标人前来投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直接发包工程简介

  1.项目名称:龙门县地派镇防灾减灾救灾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建设单位(发包人):龙门县地派镇人民政府。

  3.项目地点:龙门县地派镇。

  4.项目预算:约150000.00元(人民币)。

  5.项目内容:防灾减灾救灾设备6套,具体按照《广东省社区(村)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粤消安〔2017〕2号)标准要求,配齐6套微型消防站消防装备,包含配套的消防装备柜、标牌标识、制度宣传板制作及设备运输、安装调试等服务。

  6.质量及工期要求:质量合格;工期:30日历天内。

  二、意向承包人资质

  意向承包人必须具备消防器材销售、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技术服务的相关资质。

  三、公示时间、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3日至2025年11月7日止;报名时间:2025年11月10日至2025年11月12日止。上班时间:08:30-12:00,14:00-17:30。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网上报名。

  四、报名资料内容

  1.报价表(含项目直接发包申请表及报价明细表);

  2.营业执照副本;

  3.开户许可;

  4.意向承包人法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若是被授权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5.涉及本项目的消防器材销售、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技术服务等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6.报名人有效身份证。

  五、报名资料密封包装与标识

  1.意向承包人应按照发包公告的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并将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装订成册,逐页加盖公章后一起共用一个不易损坏的包装袋进行密封包装。所有包装的封口骑缝处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的签字或签章。

  2.密封包装外表面应写明:

  发 包 人:龙门县地派镇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龙门县地派镇防灾减灾救灾设备采购项目

  意向承包人:(全称,并加盖意向承包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签章)

  六、确定承包人

  项目建设单位直接发包领导小组在报名截止后召开会议进行研究,按照公平、择优原则,推荐1-3家满足相关工程资质要求且信用良好的意向承包人,提交项目建设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策,确定承包人。

  七、联系方式及报名地址

  联 系 人:赖冠杰

  联系电话:0752-7230207

  报名地址:龙门县地派镇人民政府一楼党政办

  特此公告。

  附件:龙门县地派镇防灾减灾救灾设备采购项目直接发包申请表.docx

  龙门县地派镇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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