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宗地坐落于龙门县地派镇高明路13号,用地单位是龙门县地派镇人民政府,占地面积119.25平方米。经调查该宗地四至范围如下图所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经初步审核该宗地拟转为国有建设用地。现将有关确权事宜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有关权属证明材料向龙门县地派镇人民政府书面提出申请,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单位将按有关程序报县政府依法办理。 特此公告。 地派畜牧站房屋宗地图.pdf 龙门县地派镇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0日
该宗地坐落于龙门县地派镇高明路13号,用地单位是龙门县地派镇人民政府,占地面积119.25平方米。经调查该宗地四至范围如下图所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经初步审核该宗地拟转为国有建设用地。现将有关确权事宜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有关权属证明材料向龙门县地派镇人民政府书面提出申请,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单位将按有关程序报县政府依法办理。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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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县地派镇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