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龙门县YQ05-01-04地块场地平整等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开创路西侧地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祥三路)及龙门工业园工业三路西延段(开创路-沿江路)建设项目土地征拆工作需要,拟依法征收位于龙门县龙城街道戴屋村塘屋村民小组、何屋村民小组,樟潭村邹一村民小组、邹二村民小组范围内的集体土地,总面积101.3265亩(具体范围以征地红线图为准)。现需迁移上述征收地段内的坟墓、金埕等设施,请相关坟主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一个月内,与龙城街道办事处联系办理迁坟登记及补偿手续。 戴屋片区联系人:戴环球、刘云飞,联系电话:0752-7872800 樟潭片区联系人:杜敏豪、谢汉文,联系电话:0752-7780560 迁坟补偿标准按照《惠州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办法》(惠府〔2025〕6号)文件执行。逾期未办理登记补偿手续的,作无主坟处理。对抢建坟墓或假坟一律不给予补偿;发现以骗取补偿为目的的假坟,将依法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龙门县龙城街道办事处 202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