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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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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县信访局主要职责

  负责人:殷建华

  办公地址:惠州市龙门县文化路12号

  邮政编码:516800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内设机构及联系方式

股室

联系电话

办公室

0752-7888658

接访室

0752-7888653

复查复核督查室

0752-7888657/7888561

信息中心

0752-7888671

  一、负责处理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走访、书信、网络、电话向县委、县政府反映的问题及提出的意见建议。接待群众来访;

  二、承办上级部门和县委、县政府领导交办转送的信访事项。向乡镇(街道)和县有关部门交办转送信访事项;

  三、及时准确向县委、县政府领导反映来信来访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有关政策的意见建议;

  四、督促检查领导有关批示件及重要信访事项处理和落实情况。对各级各部门及其领导干部、工作人员未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需要追究责任的,提出问责建议;

  五、协调处理重大疑难信访事项和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集体到县、到市、到省、进京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

  六、负责办理信访人向县委、县政府提出的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开展信访事项听证和评议;

  七、指导、协调党、政等部门信访工作。负责信访工作宣传和信息发布。指导信访部门办公自动化、信访信息化建设;

  八、承担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信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