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县政府部门 > 龙门县信访局 > 政务公开 > 组织机构 > 机构职能
负责人:殷建华
办公地址:惠州市龙门县文化路12号
邮政编码:516800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一、负责处理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走访、书信、网络、电话向县委、县政府反映的问题及提出的意见建议。接待群众来访;
二、承办上级部门和县委、县政府领导交办转送的信访事项。向乡镇(街道)和县有关部门交办转送信访事项;
三、及时准确向县委、县政府领导反映来信来访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有关政策的意见建议;
四、督促检查领导有关批示件及重要信访事项处理和落实情况。对各级各部门及其领导干部、工作人员未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需要追究责任的,提出问责建议;
五、协调处理重大疑难信访事项和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集体到县、到市、到省、进京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
六、负责办理信访人向县委、县政府提出的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开展信访事项听证和评议;
七、指导、协调党、政等部门信访工作。负责信访工作宣传和信息发布。指导信访部门办公自动化、信访信息化建设;
八、承担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信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