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落实城市供水水质公开制度的通知》(粤建城函〔2017〕741号)精神,我局委托惠州市大禹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原惠州市水质检测综合服务有限公司)对龙门水务有限公司县城水厂(出厂水)、龙门中学(管网水)进行水质检测(详见附件),最终检测结果均符合标准要求。 附件:附件1.龙门县水务有限公司县城水厂(出厂水)水质检测报告.pdf 龙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