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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龙门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 2025-03-31 09:38
  • 来源: 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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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防灾减灾的新理念、新要求,确保有效应对自然灾害,在征求相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经过多轮修改完善,修订了《龙门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一、背景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龙门县自然灾害救助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龙门县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广东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对原《龙门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龙府办函〔2022〕103号)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形成了新版的《龙门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二、目标任务

  (一)健全救助体系:构建科学高效的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提升救灾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和现代化水平。

  (二)强化应急能力: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和灾害处置保障能力,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保障基本生活: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需求得到及时满足,维护受灾地区社会稳定。

  (四)推动社会参与: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防灾减灾救灾格局。

  三、主要内容

  (一)组织指挥体系:明确县减灾委员会(县减灾委)的组织架构,由县长担任主任,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县领导担任常务主任,成员单位涵盖26个部门和单位,确保统一指挥、协调联动。

  (二)灾害救助准备:强化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健全信息报送机制,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和防御工作要求。

  (三)灾情信息管理:规范灾情信息报告、核查、评估和发布流程,确保信息及时、准确、透明。

  (四)应急响应机制:根据灾害严重程度,将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四个等级,明确启动条件和响应措施。

  (五)灾后救助与恢复:包括过渡期生活救助、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冬春生活救助等,确保受灾群众得到持续帮扶。

  (六)保障措施:涵盖人力资源、资金、物资、交通、通信、科技等多方面保障,确保救灾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四、利企惠民措施

  (一)企业支持:鼓励保险机构开通理赔“绿色通道”,简化手续,加快灾害保险理赔进度。支持企业参与救灾物资生产和储备,提升市场化保障能力。

  (二)惠民政策:明确受灾群众过渡期生活救助标准,确保基本生活需求。对因灾倒损住房的家庭提供恢复重建补助,优先保障特殊群体。加强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和心理援助服务,保障受灾群众身心健康。

  (三)社会参与:鼓励社会组织、志愿者队伍参与救灾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救助合力。

  五、前后政策差异

  (一)响应机制优化:新版预案进一步细化了应急响应启动条件,新增了“启动条件调整”条款,针对敏感地区或特殊时期可酌情降低响应标准。

  (二)职责分工更明确:新增了县减灾委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责,如县金融事务中心负责协调灾后金融服务,县政务和数据局提供数据支撑等。

  (三)保障措施更全面:新增科技保障和社会动员保障等内容,强调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提升救灾效率。

  (四)灾后救助更规范:新增过渡期生活救助和冬春救助的具体流程,确保救助工作有序开展。

  (五)政策衔接更紧密:明确废止原《龙门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龙府办函〔2022〕103号),确保新旧预案无缝衔接。新版预案的实施将进一步提升龙门县自然灾害救助能力,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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